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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文學作品翻譯質量欠佳應追究責任
因想了解漢娜·阿倫特關于“平庸的惡”(the banality of evil)這個概念的論述,筆者前些天找出一堆相關材料,還特意買來《<耶路撒冷的艾希曼>:倫理的現代困境》一書。這些書或多或少存在一些問題,諸如譯名混亂、語言拖沓、常識性錯誤太多、隨意性太強,等等。但更大的問題在于,《倫理》中有一句話譯成“對自己沒有積極參與而發生的事情并不是有罪,也沒有必要負有罪惡感”;而在《責任》一書中,這句話變成了“但那些他并沒有積極參與的事情,要他對它們負有罪責或感到有罪,這卻不可能”。前者意思是“沒有必要”,后者卻是“不可能”,意思完全相反,到底該聽誰的?